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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海事局转发西双版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情况专项督查文件的通知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9-19
西海事〔2017〕38号
西双版纳海事局转发西双版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
管理情况专项督查文件的通知
辖区各航运企业:
现将《西双版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西安办〔2017〕20号)文件转发你们,请按照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和省、州有关要求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于2017年12月20日前将《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登记表》报西双版纳海事局。
联系电话:0691—2210389,传真:0691—2211332。
附件:西双版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
西双版纳海事局
2017年8月18日
抄送:西双版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 2017年8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