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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海事局关于开展水运行业查大风险防大事故百日行动的通知
作者 :安全监督科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4-23
西海事〔2019〕19号
西双版纳海事局关于开展水运行业查大风险
防大事故百日行动的通知
辖区各航运企业、个体船舶,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
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查大风险防大事故百日行动的通知》(云交安监〔2019〕9号)和《云南省航务管理局关于开展查大风险防大事故百日行动的通知》(云航监〔2019〕85号)的工作要求,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7月底在辖区水运行业开展“查大风险防大事故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安全生产“红线”不动摇,强化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关口前移,突出本地区、本监管领域、本单位(企业、部门、项目)安全生产的高风险和近年来事故多发易发的地区、水域、企业、船舶、设施设备、场所、从业(或作业)人员等重点,突出基层一线,深入开展风险辨识,全面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责任和措施,以良好的水上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工作原则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落实企业全面负责、部门依法监管、行业归口指导、分级负责与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关口前移、突出重点和基层一线,改进作风,认真组织开展“查大风险、防大事故”百日行动。
三、主要任务
完成一个报告、二个清单。
(一)形成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分析报告
各航运企业、个体船舶和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要采取购买服务、专家会诊、专题会议等形式,认真分析和梳理本企业、本船舶、本单位易导致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风险点,细化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的项目、船舶等风险点具体名称,明确并实化细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的管理措施与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形成《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分析报告》,分析报告中必须列明本企业、本船舶、本单位的责任主体,摸清底数形成专门清单,严禁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上报情况为零。
(二)全面排查,建立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
各航运企业、个体船舶和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全面组织、督促本企业、本船舶、本单位(以下统称“自检自查单位”),按照安全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重点设施、关键环节、重点人员,认真开展重大风险辨识,并由自检自查单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行建立《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在自检自查单位内部对风险逐条明确监控部门和监控责任人。
(三)摸清底数,建立重点监管对象清单
各航运企业、个体船舶和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要在认真组织排查重大风险,形成《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分析报告》的基础上,全面摸清本企业、本船舶、本单位内的安全生产高风险场所、部位、点段和设施所属主体责任单位底数,分级建立《重点监管对象清单》,并把存在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的单位列为重点管理对象,在百日行动和日常工作中加大检查的频次和力度,重点检查重点盯防。
四、保障措施
我局成立查大隐患防大事故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德云 西双版纳海事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刘荣明 西双版纳海事局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秦延敏 航联委中方办副主任
成 员:雷俊安 西双版纳海事局安全监督科科长
奚永清 西双版纳海事局关累海事处处长
赵 清 西双版纳海事局船舶检验所所长
张红平 西双版纳海事局航行保障科科长
雷 建 西双版纳海事局港航派出所所长
陈江平 西双版纳海事局船员管理科负责人
李项飞 西双版纳海事局行政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西双版纳海事局安全监督科,由雷俊安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日常工作、行动总结和信息汇总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各航运企业、个体船舶和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要督促所属人员、船舶全方位、全过程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辦识,对自检自查出的重大风险点进行逐项评估,确定可能造成的危害情况和风险等级,制定细化管控措施,确定风险管控的方法和手段,按照差异化、动态化的要求实行有效管控,并经自检自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危及公众安全的,还要有效警示和隔离;同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按要求建立动态监测、评估、管控机制,严格落实风险分类分级管控制度,建立《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附件1),并上报辖区海事管理机构。
(二)我局将把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分析报告和“二个清单”建立情况作为2019年度督查检查的重点内容,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一律倒查“二个清单”落实情况。
(三)按省交通运输厅、省航务局工作要求,百日行动期间,各航运企业、个体船舶和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应于2019年4月27日前将《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分析报告》和《重点监管对象清单》(附件2)报我局安全监督科;7月30日前将百日行动总结上报我局安全监督科。
联系人及电话:崔桂林0691-2211331
邮箱:823913057@qq.com
附件:1.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
2.重点监管对象清单
西海事〔2019〕19号附件 水运行业查大风险防大事故百日行动.doc
西双版纳海事局
2019月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