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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海事局关于认真做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期间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反恐安保工作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海事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10-26
西海事〔2016〕44号
西双版纳海事局关于认真做好党的十八届
六中全会期间水路交通运输行业
反恐安保工作的通知
各航运企业、个体船户: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航务管理局关于做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期间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反恐安保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澜沧江水路交通运输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执行和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期间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现结合辖区实际通知如下:
一、成立西双版纳海事局反恐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为全面加强辖区反恐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十八届六中全会期间澜沧江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反恐安保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秦宗模 西双版纳海事局局长
副组长:刘荣明 西双版纳海事局党总支书记、调研员
刘德云 西双版纳海事局副局长
成 员:雷 建 西双版纳海事局港航派出所负责人
雷俊安 西双版纳海事局安全监督科科长
赵利康 西双版纳海事局航行保障科负责人
赵 清 西双版纳海事局船舶检验所所长
奚永清 西双版纳海事局关累海事处处长
李项飞 西双版纳海事局行政办公室负责人
戴新发 四国联委会中方版纳工作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港航派出所,由雷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指导我局的反恐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内外协调、公共服务等工作。
二、西双版纳海事局反恐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一)负责西双版纳海事局反恐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工作;
(二)负责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召开反恐安全保卫专题会议;
(四)组织开展反恐安全保卫工作检查;
(五)按照要求上报检查情况及反恐安全保卫工作总结。
三、各企业(船舶)制定反恐安保工作方案
各航运企业要统一和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水运行业反恐安全保卫工作所面临的复杂严峻的形势,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各企业接文后要立即成立由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的企业反恐安保领导小组,结合本企业特点,制定工作方案,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开展反恐安保教训培训,提高所属人员防范意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并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完善:
(一)企业反恐及安全保卫领导组织机构成立情况;
(二)水运企业反恐及安全保卫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落实情况;
(三)安全检查活动的开展情况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四)船舶装卸货物及旅客上下船舶现场安全检查情况;
(五)企业所属船舶保卫工作安排布置情况;
(六)航运企业(船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七)企业所属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船舶证书是否有效等情况;
(八)客船救生、消防设施配备情况;
(九)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现场检查配合工作的布置和相关措施制定、落实情况,船舶开航前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四、切实加强现场监管力度
对上船的旅客、货物进出进行严格的检查,严防易燃易爆物品等“三品”上船。发现可疑人员和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同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船舶在航行过程和客员登、离船的过程中,要谨慎组织,密切关注客员动态和秩序,加强对客员异常行为的连续监控,对全船和重点处所进行不间段的巡查。
五、各企业(船舶)建立反恐安保应急预案
按“反应快速、措施得当、处置有力”的总要求,围绕“以保障人身安全为最高目标”,完善应对船舶反恐安保事件的处置机制、工作原则,明确每名船员在发生船舶保安事件时的岗位职责,加强日常演练。船长应当进一步增强防范应对船舶反恐安保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日常防范做到信息收集全面,观察戒备细致,应对措施周全,人员教育到位,保安事件处置过程中做到冷静分析判断,沉着组织应对。
六、工作要求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召开是我国一项重大政治活动,举世关注。澜沧江—湄公河地理环境特殊,国际航运组织实施过程中各类风险因素众多,短途观光客运人员密集,防控难度大。水运行业反恐及安全保卫工作不仅关系到船员、船舶的人身财产安全,更关乎社会稳定和国家形象声誉,认真做好水运行业反恐及安全保卫工作意义重大。请各航运企业和广大从业人员高度重视这一工作,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落实好海事管理机构的相关部署,确保所属船舶安全平稳运行。
西双版纳海事局
2016年10月24日
抄送:云南省航务管理局,西双版纳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 2016年10月25日印发